- 1、三支一扶是什么?
01三支一扶是什么?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支教:支援乡镇基层教育事业,主要从事9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初中学科教育。
支医:支援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从事临床诊疗,中医诊断,医疗救护,医学检验工作等。
支农:支援乡镇基层农业生产工作,主要从事涉农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深加工等)建设工作。
扶贫:支援乡镇基层扶贫攻坚工作,主要从事与农村脱贫致富相关工作。
二、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文件规定: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招募原则
文件规定: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应有一定比例的名额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三支一扶有什么好处:
优惠政策与发展前景:
(一)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按月发放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下同),统一** 社会保险,并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发展前景——期满政策(文件规定)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3.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三)就业渠道及优惠政策——国家第三轮计划
1.鼓励创新创业方面
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创业,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2.支持升学深造方面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3.促进自主择业方面
要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服务期满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要求地方每年应至少组织一场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向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荐服务期满人员。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要求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加强扶贫类岗位开发
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今年起实施。新一轮计划包含加强扶贫类岗位开发,拓展供销合作服务岗位、鼓励服务期满人员创新创业等新措施。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我查阅了一下相关资料,具体如下\"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具体内容: 1.计划落实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实施过程: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3.时限: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4.就业服务及优惠政策:(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2010年起,不再享受加分政策)。(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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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支教:支援乡镇基层教育事业,主要从事9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初中学科教育。
支医:支援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从事临床诊疗,中医诊断,医疗救护,医学检验工作等。
支农:支援乡镇基层农业生产工作,主要从事涉农产业(种植业、养殖业、深加工等)建设工作。
扶贫:支援乡镇基层扶贫攻坚工作,主要从事与农村脱贫致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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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简单来说,就是指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但是因为重庆有特岗教师,所以几乎没有支教岗哟~“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招募简章明确的岗位,安排到乡镇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劳动社保、文化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报考公务员、参军等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